梧州市
政策政策解读

《梧州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解读

2022/11/14 1.7w 阅读 537 点赞

一、编制背景

2022926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广西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桂环发〔202241号),强调2022年各设区市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目标并下达各设区20231-3月控制任务,提出了512项工作任务,确保完成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的工作部署,我市组织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各相关部门的任务和工作职责,统筹协调,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目标。

二、编制依据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桂环发〔202241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2022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桂环发〔202216号)《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2020-49)为主要依据,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工作要求,作为具体内容设置的重要依据。

三、攻坚目标

1.2022年,梧州市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各县(市、区)完成梧州市下达的年度约束性指标任务

2.202313月,梧州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市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6%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1微克/立方米,不发生重度污染天气。

四、主要内容解读

《行动方案》明确了我市2022—2023年秋冬季期间,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及职责,以促进攻坚工作顺利开展,主要包括有5大方面共11项任务。

一是狠抓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强化秸秆禁烧管控,严格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明确秸秆禁烧执法部门和单位责任,落实各级秸秆禁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补制度;因地制宜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以县为单位统筹构建秸秆收储平台,完善收储运网络体系

二是强化城市面源精细化管控:严格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的责任和监管要求,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实时更新工地清单,增加污染天气应对期间洒水频次,及时修缮严重破损道路;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规范工业企业、铁路公路货运站、港口码头物料堆场管理开展餐饮行业专项治理。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为目标区域,开展蜂窝煤清零行动,更新完善敏感区域餐饮企业问题清单,加强油烟扰民源头控制。

三是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稳步推进现有钢铁企业和新(扩、改)建钢铁项目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支持水泥熟料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推动燃料清洁化、低碳化替代或工厂余热利用、电厂热力等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深入开展砖瓦、陶瓷等行业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针对排查出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突出问题,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VOCs年产生量大于10吨的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治理,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四是全面开展移动源排放治理监管:强化排放超标车辆监管,依法划定高污染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限行区域,持续推进排放检验和维护制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更新调查,开展入户监督抽测和依法处罚。加强船舶油品抽测频次,打击使用非法油品现象,加快船舶尾气排放遥感监测试点建设,推进自有船舶受电设施设备改造。

五是积极应对污染天气:加强城市敏感区域大气污染源综合整治结合网格化监测、卫星遥感监测、走航监测、便携式大气污染物快速检测、无人机巡查等结果,建立敏感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台账。全力开展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依法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

五、方案的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强调了4保障措施,为打好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奠定扎实基础,以实现202220231-3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调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逐级细化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督导应对污染天气工作

二是严格考核问责。强调要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问题突出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将采取书面通报、预警、约谈、问责等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重点治污项目和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扶持,重点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洁设施配备、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测等投入。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强调要高度重视污染攻坚行动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和发布相关攻坚信息

六、适用范围

适用于梧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梧州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梧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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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