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33号)及自治区副主席方春明2021年11月9日在广西国家储备林建设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我局草拟了《梧州市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快国家木材储备生产基地建设”,2015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提出“建立国家用材林储备制度”。为了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通过国家政策引导和开发性金融支持来加大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的投入。由于广西在国家储备林建设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而且在利用国际和国内贷款发展林业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成功的做法,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决定把广西作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的第一个试点省(区),并要求我区先行先试,为全国探路子、做示范,拿出一整套可复制、可推广的贷款建设模式,为其它省提供借鉴经验。虽然我们起步早,但在工作当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市县重视程度不足、参与度不高,政策使用不充分、 建设质量不够高,林地落实难,项目融资难、融资慢等,巨大的空间潜力和生产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此,2021年5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市政府办处理意见要求市林业局做好统筹指导,推进全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2021年7月27日,为规范我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自治区林业局印发了《广西国家储备林建设指南(试行)》。2021年11月8—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柳州召开广西国家储备林建设现场推进会,要求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抓好落实落地工作,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抓好组织实施;要求各市、县要尽快成立工作专班,落实项目建设主体,主动谋划项目,制定好国家储备林建设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落实细化工作责任,加快推进我区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2022年2月7日,自治区林业局印发了《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 “双千”目标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给我市下达了“十四五”规划建设任务59万亩,并纳入年度林长任务清单,对国有林地参与、项目建设主体落实、项目推进效率等情况开展年度考核。
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改变了林业生态建设一直以来都是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做法,创新了林业投融资模式,完善了林业投融资体制建设,对加快推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林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实施方案》起草的依据
本实施方案的依据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国家储备林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桂林生发〔2021〕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双千”目标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的通知》(桂林财发〔2022〕11号)要求及自治区副主席方春明2021年 11 月 9 日在广西国家储备林建设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等。
三、《实施方案》目标和任务
通过项目实施,全市累计建成150万亩以上高产高效国家储备林,实现全市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生态功能稳步提升,林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的目标,最终形成千亿林业产业。
四、《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利用我市东融先行先试政策,以先进科技为支撑,优化树种结构,做优特色产业、做强优势产业、做精新兴产业,将梧州打造成广西重点的国家储备林基地,实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统筹兼顾,长短结合;坚持科技引领,示范带动;坚持整体推进,协同发展。
(三)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75万亩以上高产高效国家储备林;到2030年,全市累计建成150万亩以上高产高效国家储备林。
(四)建设模式。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2.直贷模式。
(五)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国家储备林项目总投资预计为150亿元,建设期8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23—2025年)投资75亿元,第二阶段(2026—2030年)投资75亿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额不低于20%,根据建设模式,由市级国有公司、区直林场、国有林业企业、各县(市、区)级国有公司、社会资本等项目投资方调配资金解决,在建设期内按项目建设进度分阶段注入,不足部分可引入有实力的企业补足。项目贷款占总投资额不超过80%;项目贷款期限最高30年,其中还款宽限期8年。上述项目贷款方案实施时可具体按国家相关政策调整。由国家储备林项目公司牵头向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
(六)时间步骤。
1.前期实施阶段(2022年)。
(1)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县级国储林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以县为单位编制《***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总体规划》《***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议书》《***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2)2022年12月20 日前完成县级国储林项目公司或县级国储林SPV项目公司组建。
(3)2022年12月20日前组织项目贷款申报。
2.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2030年)。
(1)到2025年底建成52.5万亩,到2030年底累计建成118万亩以上以乡土树种为主的国家储备林。
(2)到2025年建成21.5万亩,到2030年底累计建成27万亩以上高产高效油茶国家储备林。
(3)到2025年建成1万亩,到2030年底累计建成5万亩以上珍贵树种国家储备林。
(4)稳步有序推进林业碳汇开发。
(5)建成1-2个自治区级以上林业产业加工园区。
(6)促进产业兴旺助推乡村振兴。
(7)探索盘活公益林资产。
(七)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规范项目管理;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强化调度考评。
解读机关:市林业局
联系人:莫大旺,电话:385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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