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政策解读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明确珠江禁渔期间困难渔民一次性临时生活救助 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08/11 6.1k 阅读 238 点赞

一、起草的必要性

切实提高禁渔期渔民的身份认定、困难评估、救助需求和资金发放的精准度、适合度,并确保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开展。

二、禁渔期间困难渔民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补助对象及补助时间

我市持有效捕捞证的渔民及其18岁以下子女,在珠江禁渔期间可享受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补助期4个月,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已领取养老金或年满18岁已从事其他职业的人员不列入补助范围。

二、禁渔期间困难渔民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申请办理程序

由户主持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有效“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批,并负责发放补助资金。

三、禁渔期间困难渔民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资金来源

万秀、长洲、龙圩三城区所需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城区财政局共同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其中市财政局负责50%,城区财政局负责50%。苍梧县、藤县的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资金,分别由苍梧县财政局、藤县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解决。 

四、禁渔期间困难渔民其他救助渠道

本市渔民因生活困难,符合低保、特困或临时救助条件的,可随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救助申请。

解读科室:梧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解读联系人:杨炳炎

联系电话: 0774-3986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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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