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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2022/05/26 1.5w 阅读 296 点赞

日前,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梧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梧政办〔2022]号)(以下简称预案),现对该文件进行政策解读说明。

一、修订背景和意义

根据机构改革后各成员单位职责变化情况,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应急局再次对《梧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重点对应急救援组织指挥体系、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办公室主要职责进行修订,细化了各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明确市委宣传部等45个成员单位名单。同时,经与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等部门多次沟通,对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部分内容进行局部调整,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编制依据和范围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编制。

本预案适用于梧州市范围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共分9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险情和灾情等级划分,提出了预防为主,以人为本;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基本情况。描述自然地理情况和地质灾害概况。

第三部分为组织体系构成与职责。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市地质抢险救援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挥中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先期处置特大型、大型突发地质灾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分别负责处置辖区内小型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先期处置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地质灾害。对于地质灾害范围超出梧州市行政区域的,报请自治区主管部门协调指挥,由市人民政府与有关市人民政府联合组织应急处置。对于地质灾害跨县行政区域的,由市指挥部协调指挥。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由市应急局分管应急救援工作的副局长、自然资源局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指挥部办公室成员。

同时明确了指挥部专家组组成,细化了工作组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

第四部分为预防和预警机制。明确要求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在每年汛期前制定本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同时全市各地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与专业监测网络相结合,覆盖辖区、互为补充、运行高效的地质灾害监测系统。

明确要求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气象、水文部门联合制作、发布与处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明确要求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收到涉及本地区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后,应当组织研究分析,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

第五部分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在灾情与险情速报中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分别设置接警部门(市本级设在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应急部门的速报时限、内容提出了要求。

在应急响应中,明确市自然资源局接报后,应迅速组织核实,及时分析评估,准确评定灾害(险情)等级,并向指挥部领导和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对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等级,市指挥部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预案开展响应行动。同时,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本级应急预案启动响应。

市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分为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Ⅳ级)、中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Ⅲ级)、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Ⅱ级)和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响应(Ⅰ级)4个响应等级。

在应急处置重点中,明确了抢险救人、安置群众、抢通保通、卫生防疫、防治次生灾害、维护灾区稳定的工作要求。

灾情险情得到有效控制,群众基本生活和灾区秩序基本稳定后,遵循“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解除应急响应,开放原划定的抢险救援现场特别管制区,并报上一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备案。

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对外发布灾情信息,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部分为应急保障。由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落实各项应急保障责任和相关措施。重点明确了应急平台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资金保障、应急技术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宣传培训、监督检查8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为应急预案管理与更新。各县(市、区)制定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施行,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全市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要组织相关部门及抢险救灾应急队伍,每年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综合实战演练,演练计划及评估报告报上一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本预案由市应急局负责修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部分为责任与奖惩。市人民政府对实施本预案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在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部分为附则。主要是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明确预案解释部门及实施时间。

四、特点

本预案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工作原则;进一步理顺和细化了梧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各工作组组成和职责;明确了在发布不同等级预警信息时,各级政府和部门相应的响应行动,完善了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等内容。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梧州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卢光,电话:0774-383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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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