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业产值稳增长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29 号)和《建筑业产值稳增长工作推进会纪要》(梧办阅〔2020〕3 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建筑业发展壮大,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业的支柱产业地位,提高建筑业总产值,增加财政收入,结合实际,起草了《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行业规模目标: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70亿元以上,增速不低于25%。
结构优化目标:培育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1家,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2家,超30亿元产值企业2家,培育集设计、生产、施工的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1家,打造我市建筑业优质品牌。
三、主要内容
(一)鼓励建筑业企业落户我市
积极引进市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建筑企业。通过对新引入我市本级的入统计库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年度产值、及产值增长情况等方面进行奖励的手段,鼓励市外大型建筑企业在我市注册核算的独立法人单位(子公司),或通过兼并、重组本地施工企业方式落户我市,并通过在我市注册企业承揽项目。鼓励市外具有建筑业资质证书的甲级资质的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建筑服务企业落户我市,并通过在我市注册企业承揽业务。
(二)鼓励我市本级施工企业晋升资质等级
对我市本级施工企业资质晋升进行三个种类的奖励,主要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提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专业承包一级或增加二级及以上总承包资质,建筑劳务公司转为专业作业企业,企业申报建筑业总产值年度达到50亿、20亿、10亿、5亿、2亿且不低于上年度总产值。
(三)鼓励实施积极扶持措施
通过免收城市道路挖掘费、放宽预售资金监管、优待本地企业招投标和发挥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倾斜等政策,对已注册我市本级且纳入梧州市企业一套表统计库、实行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的建筑业企业承加强政策扶持。
(四)鼓励我市本级的施工企业创优争先
鼓励我市本级的施工企业创优争先,对获得国家级建筑行业质量、安全奖项、自治区、市级同等质量、安全奖项、开展全区、全市的观摩性项目分别给予奖励。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74-388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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