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1日,市政府印发实施《梧州市发展服务业专项资金奖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3年。日前,市发改委负责人就《奖补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奖补办法》出台的目的
答:服务业在我市经济社会活动中的作用越发突显,2019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中,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49.2%,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大。今年初,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服务业快速增长,夯实服务业支柱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市发改、商务、财政等3家部门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联合制定了《梧州市发展服务业专项资金奖补办法》,并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实施。
问:如何申报奖补资金
答:在梧州市辖区内(含三县一市)登记注册的限上商贸企业、限上商贸大个体、规上服务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邮政快递企业等按照本办法要求,于次年上半年(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向当地商务(发改)部门、园区管委会提交申请上年奖补资金的书面申报材料,并经市商务、发改、财政、统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将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再行上报市政府审批奖励方案。
奖补资金的种类包括:一是支持企业入库奖励;二是支持统计人员工作补贴;三是给予商贸企业和其他营利性服务业龙头企业销售额、营业收入上台阶奖励;四是给予商贸企业和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销售额、营业收入增速奖励;五是支持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六是支持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七是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剥离;八是支持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大销售力度;九是支持邮政业发展;十是给予各单位“力争上游”奖励。
问题:如何拨付补助资金和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
答:市商务、发改、财政部门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奖励方案,将资金下达给企业(项目)所在的县(市、区)财政部门或园区,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或园区拨付给相关企业(项目)。各县(市、区)商务(发改)、财政部门,园区管委会负责加强对专项资金的执行管理,确保真实可靠,按计划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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