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2019年2月3日,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广西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广西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桂政发〔2019〕7 号)。2018年10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广西“10+3”现代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218 号)。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市本级需出台配套文件,结合全市实际考虑,出台“10+3”现代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与加快推进梧州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两份方案重合内容较多,因而市农业农村局整合自治区两份方案内容,代市政府制定了本方案。
二、制定目的
充分发挥政府政策的杠杆拉动作用,推进全市现代特色农业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优化特色农产品生产布局,构建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实现精准开发、规模开发,,促进区域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推动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三、起草过程
市农业农村局研究起草了《方案》,并向市各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市政府召集市各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了《方案》,对《方案》再次进行修改,并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主要内容
《方案》分三部分内容,明确了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工作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以及附件包含的建设任务分解、分工、完成时限等。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市累计建成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9个,其中岑溪市和藤县各创建2个,长洲区、万秀区、龙圩区、苍梧县和蒙山县各创建1个。
(二)保障措施
从强化组织领导、创新政策扶持、科学规划打造集聚区、加大宣传服务、强化督查考核等方面,对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三)建设目标任务分解以及完成年限
以《方案》附件的形式,将自治区对我市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集聚区创建的考核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分解到各县(市、区);对集聚区建设工作明确了完成时限,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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