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的油茶产业,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桂政发[2018]5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 月 日印发了《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治区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现将《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起草背景
油茶与油棕、油橄榄和椰子并称世界四大木本食用油料树种。油茶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既可助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效,也可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产业兴旺基础,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油茶产业发展。2009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布了《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2018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提出了到2025年,实施千万亩油茶基地,千亿元油茶产业的“双千”计划,将油茶产业打造成为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成为长期巩固精准脱贫成效的“压舱石”。
油茶是我市主要传统特色经济林,是我市林业的重要资源和和优势产业。我市拥有全国知名的油茶优良种质资源品牌,岑溪软枝油茶、岑软2号、岑软3号是经国家级林木良种;岑软11号、岑软22号、岑软24号是自治区级林木良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油茶林面积13.2万亩,油茶籽年产量9646吨,茶油年产量2350吨,产值约1.9亿元。全市油茶产业链已显雏形,现有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1个,自治区定点育苗单位2家;标准化高产示范基地10个,面积3.1万亩;油茶加工龙头企业3家。但是,我市油茶产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油茶种植普遍经营粗放,集约化程度低,低产低效林多;二是油茶精深加工滞后,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三是宣传示范推广力度不够,良种普及率低;四是政策扶持力度小,农民种植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充分发挥我市的油茶良种资源优势,利用我市丰富的林地资源,把握好市场机遇和政策机遇,出台我市《关于实施自治区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很有必要,对于我市实施乡村振兴助力脱贫攻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起草的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桂政发[2018]52号)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加快我市油茶产业发展,优化油茶产业结构,实现油茶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双提升,将油茶产业打造成为我市农民增收致富的新途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新亮点和建设美丽梧州的新名片,出台《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治区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
三、起草的过程
2018年11月,我局研究起草了《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治区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于2018年12月7日-2018年1月4日向7个县(市、区)政府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国土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税务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市扶贫办、市水利局、市金融办、中行梧州支行、工行梧州分行、梧州银监分局等16个市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截止2018年1月11日,共收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等23个单位的反馈意见,其中苍梧县人民政府、岑溪市人民政府、龙圩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等6个单位有修改意见,其他17个单位无修改意见(详见附件6)。我局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治区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送审稿)(详见附件1)。
四、结构和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工作、支持政策、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共16条具体内容,其中着重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油茶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到2022年全市油茶林面积达到25万亩,实施油茶低产林改造8万亩,到2025年,油茶产业年综合产值增加至20亿元,全市油茶林面积增至30万亩的目标任务,以及抓好创新经营机制、加强“双高”示范、促进融合发展、加强科技支撑、统筹整合资源等重点工作。重点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确油茶产业发展的资金补助标准。按照桂政发〔2018〕52号文件要求,明确了通过自治区和市县财政补助一部分,银行贷款一部分,种植户自筹一部分的方式解决油茶产业发展资金紧缺问题。据测算,油茶新造林及低产林更新改造每亩成本约需300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000元/亩,拟定市级财政补助300元/亩、县级财政补助700元/亩;低产林抚育改造每亩成本约需800元,自治区补助400元/亩,拟定市级财政补助30元/亩,县级财政补助70元/亩。
(二)关于创新经营机制助推产业发展。《意见》提出要创新经营机制,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文件规定对油茶造林相对集中连片且面积20亩以上的实施主体给予补助等条款,鼓励农户将零星土地流转或入股,推广“企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基地+农户”等合作经营模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使油茶企业、合作社等与农户建立利益共同体,破解“有山无力造、有力无山造”瓶颈问题,提高林农,特别是贫困人口在油茶产业发展中的参与度,增加收入。
(三)关于改进补助方式助推产业发展。《意见》规定财政补助方式为先造后补,分2年兑现。主要是考虑采用油茶大苗造林2-3年后才有收益,低产林改造要连续实施2年才有明显成效,分2年连续给予补助,既能解决造林当年的资金问题,也有利于后期的抚育管护,避免过去只给予一次性补助,后期无资金投入,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同时,也可缓解财政投入的资金压力,确保财政资金投入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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