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起草的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5号)精神,为深化我市“一事通办”改革,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工作,我局起草了《梧州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出台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各部门的任务及完成时限,更有利于共同完成任务。
二、文件起草的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5号)。
三、文件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梧州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共分三大部分,包含了工作目标、专项行动内容、工作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是:在“一网通办”方面,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现有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2018年底前不低于90%,2019年底前不低于95%;在“只进一扇门”方面,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县两级级政务服务中心比例2018年底前不低于70%,2019年底前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在“最多跑一次”方面,进驻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2018年底前不低于90%,2019年底前不低于95%。
(二)专项行动细分为5大行动,分别是:1.推进“一事通办”改革专项行动;2.推进线上“一网通办”专项行动;3.推进打通“信息孤岛”专项行动;4.推进“只进一扇门”专项行动;5.推进政务服务创新专项行动。
(三)工作机制是:1.加强组织领导;2.完善制度规范;3.强化督查考评;4.加强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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