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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和实验室管理 行为、违规使用海砂整治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活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报

2024/10/20 1.1k 阅读 295 点赞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检测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和实验室管理行为、违规使用海砂整治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活动情况专项检查的的通知》(梧建〔2024〕78号)精神,我局组织对市本级以及三县一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测机构方面

目前我市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共18家,其中市本级11家,岑溪市2家、藤县3家、苍梧县1家、蒙山县1家。本次专项检查共检查了16家检测机构。检查组对市区的检测机构发出了8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暨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专项检查整改通知书》,对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了7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暨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专项检查整改建议书》。

本次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检测机构资质、人员管理、质量管理、报告和记录,仪器设备、环境条件、上报制度、视频监控、检测行为等方面。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检测机构能够较好地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合理配置检测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环境条件基本与所开展的检测项目相适应,能够按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检测试验工作。特别是信息化建设方面,在我市开展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基本能通过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对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处理并出具检测报告,同时上传至广西建设工程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检测样品二维码标识也已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方面

目前我市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共47家,其中已拆迁的企业2家,正常生产的企业45家。本次检查依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原则,对梧州市区的6家、藤县3家、蒙山县1家、岑溪市1家和苍梧县1家共12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占正常生产企业总数的26.7%。检查组对市区的混凝土企业下发了6份整改通知书,对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发了6份整改建议书。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基本能在资质范围内开展业务,内设试验室检测仪器设备配备基本符合要求,仪器设备能按时进行检定、校准,试验环境基本符合要求,试验室的标准规范基本能配备齐全。

二、存在问题

(一)检测机构存在问题情况

1.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方面

存在质量管理体系内审未任命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审组组长的情况,不能准确评价机构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如苍梧县工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未任命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内审组组长,以及缺2023年内审和管理评审资料,梧州市华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任命内审组长,岑溪市中宁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变更后无任命文件。

2.人员方面

苍梧县工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未能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的检测人员数量要求;梧州市华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检测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岑溪市中宁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未明确2024年检测人员的检测项目授权文件。

3.仪器设备方面

(1)广西百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现场发现一标养室有近百组混凝土试块(含抗压、抗渗试块),该标养室无温湿度控制

(2)部分检测机构未按要求对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结果进行确认。如广西渝建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浅层平板静载报告04356AEN03-2400040中所用的千斤顶(管理号FP2S-013)未对其校准证书(DAFDGAA060120004)进行对应检测方法的有效确认。

(3)存在检测机构未按要求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的情况。如广西百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未能提供门窗三性检测用的空气流量和淋水系统的校准记录,未能提供皂膜流量计校准记录;梧州市华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无法提供导热系数测定仪运行时的核查记录;水泥(报告编号:04516AMA01-2400025)无法提供细度负压筛修正系数记录;梧州市众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水泥(报告编号:04520AMA01-2400002)细度试验未能提供负压筛修正系数记录;梧州市中坚建筑检测有限公司未能提供门窗三性检测用空气流量测量系统和淋水系统的校准周期记录(仪器编号02G009);梧州市鼎恒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无法提供导热系数测定仪运行核查记录;现场未能提供水泥安定性检测用的雷氏夹标定记录;广西渝建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未能提供门窗三性气密性.水密性期间校准记录;无法提供水泥负压筛修正系数记录、细度数据无法溯源;苍梧县工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水泥雷氏夹运行时的校准记录;藤县瑞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水泥细度负压筛(样品编号:YAMA01-2400001)的修正系数记录;藤县科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现场未能提供门窗三性空气流量和淋水系统的校准记录;无法提供导热系数测定仪校准记录

(4)存在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如梧州市中坚建筑检测有限公司分析天平放置的地方影响天平计量性能(仪器编号:02A102);广西渝建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分析天平放置的场所影响天平计量性能;保温材料切割仪(高温)放置在节能调节室且无防护装置

(5)梧州市华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配合比室料池钢板不符合要求。

(6)梧州市高新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沉降报告编号04125AEN01-2300036的检测方案与报告中所使用的仪器不一致。

(7)苍梧县工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无法提供砂浆搅拌机的使用记录;钢筋力学及弯曲性能检测记录无仪器信息,无法溯源。

4.检测试验方面

(1)未能按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试验。如广西百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04325AEN03-2400001竖向静载报告中未提供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不符合规范《JGJ106-2014》中4.4.5-1条要求;报告编号04325AEN06-2400002(饰面砖报告),报告部位与原始记录不一致(六层外墙2-U交2-10~2-11);门窗三性检测(报告编号:04325AMA29-2400001)检测方法错误(委托为工程检测,但实际进行定级检测);广西渝建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样品编号(YAMA29-2400001)的门窗三性检测的检测方法不正确,检测结论不正确;桩基础04356AEN03-2400039报告中,桩长数据与原始记录不符;岑溪市诚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钢筋反向弯曲试验(样品编号:YAMA13-2400258.259.261.262.264.265)共6组没有按照检测标准试验,没有试验前的加热过程;蒙山县永安建材检测有限公司的(04297AMA10-2400011)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中原始记录与报告不一致,原始记录6块试件均记录为无渗水,报告第四块试件为渗水;藤县建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YAMA08-2401704、YAMA08-2401706混凝土试块抗压,发现有试件未压至破坏,现场复压发现其强度均高于所对应报告的抗压强度检测值;土工和无机结合料的试验没有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藤县科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门窗三性报告(报告编号:04129AMA29-2400006)没有按标准进行试验,原始记录和报告信息有误;土工击实报告(报告编号:04129AMA26-2400014)没有最大粒径信息,无法确认是否可以用此种方法试验。

(2)存在原始记录或检测报告信息不全的现象。如广西百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04325AEN04-2400014报告编号中未能提供回弹原始记录;梧州市华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检测编号为WAMA27-2400015的原始记录,试验温度没有单位;广西渝建斌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原始记录YALN04-2400001未记录完所有使用的仪器编号;报告编号04356AEN09-2400008的原始记录无记录编号,试验人员未签上岗证号;梧州市中坚建筑检测有限公司的报告04126AEN04-2400007记录未给出碳化深度平均值;报告04126AEN08-2400008钢筋保护层原始记录未按设备检定证书对结果进行修正;岑溪市诚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记录编号为YAMA11-2400001的稠度原始记录修约未按相关要求进行;梧州市源溢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的报告编号04323AEN19-2400004的记录无法溯源楼板厚度所检测的具体位置;藤县建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报告04490AMN01-2400167和04490AMN01-2400168对应的原始记录中,时间、人员项目相同,12号盒质量不一致,分别为146.86g和99.81g;报告编号为04490AMN03-2400027对应的原始记录中,未记录弯沉值测读设备(百分表);藤县科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04129AEN03-2400016报告编号对应的原始记录未记录仪器且无检测人员签名,检测方案未加盖监理工程师和结构师注册章;04129AEN06-2400001(饰面砖报告)原始记录的破坏状态单一,状态存疑。

(3)检查发现已收样而没有进行试验的,如广西百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04325AMB10-2300001~2300058共58组混凝土抗渗试块在标养室内没有进行试验(已收样);苍梧县工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蒸压加气混凝土试验(样品编号:YAMA21-2400001~04( 3月27日试验)YAMA21-2400005~06(4月9日试验)共6组,系统里面无表观密度试验数据,且无留样。

(4)检查发现对配制溶液管理缺失的情况。如梧州岑溪市诚通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未能提供亚甲蓝溶液的配制记录;岑溪市中宁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硝酸银溶液使用前后的领用记录;蒙山县永安建材检测有限公司未能亚甲蓝溶液配制记录;高新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的现场未能提供废液处理记录。

5.视频监控方面

(1)部分检测机构安装的视频监控未能覆盖所有的试验场所。如梧州市中坚建筑检测有限公司视频监控未能覆盖接样区域。

(2)核查视频监控发现的问题如广西百润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查视频监控显示没有进行空气附加渗透量检测,且出具报告;梧州市华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防水(报告编号:04516AMA23-2400027.28.29.30)共四份报告;低温柔性试验日期为2024年4月8日,查视频监控没有进行试验;涂料(报告编号:04516AMA22-2400033.34.35.36)共四份报告,水泥砂浆粘结强度试验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查视频监控没有进行试验;梧州市众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防水(报告编号:04520AM23-2400001.2.3.4)共四份报告低温柔度试验,均在视频监控系统找不到试验过程;蒙山县永安建材检测有限公司混凝土抗渗试验(样品编号:YAMA10-2400012)无视频监控;钢筋力学试验室(5月24日-5月29日)这段时间的视频监控缺失;藤县瑞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门窗三性试验(样品编号:YAMA29-2400004.05.06)共三组试验在监控系统查不到试验过程;藤县科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经查3月26日门窗三性试验(样品编号:YAMA29-240003.4)共二组没有视频监控;YAMA10-2400044抗渗试验无试块安装视频监控。

(二)预拌混凝土企业存在问题情况

1.企业资质管理方面

(1)企业主要人员的数量不符合资质标准的要求。如梧州市固力混凝土有限公司缺1名试验室试验员的有效上岗证书;梧州市城投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缺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技术人员缺2人

(2)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未能按《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的要求对骨料堆场地面进行硬化、部分骨料堆场无遮雨设施。如苍梧县圣一混凝土有限公司骨料堆场无遮雨设施,分仓堆放无明显标识。

(3)梧州市固力混凝土有限公司质量体系较为混乱,无法及时提供检查组要求的资料。

2.内设试验室管理方面

(1)存在试验所用的标准规范未更新的情况。如岑溪市诚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蒙山县恒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藤县佳信混凝土有限公司、藤县生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梧州市固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2)存在部分仪器设备无法提供检定证书的情况的。如苍梧县圣一混凝土有限公司的无法提供密度计的检定证书;广西蒙山县恒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提供密度计的检定证书、100Kg,10g试验用的台秤精度不满足标准要求;广西万鑫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未提供密度计、台秤、混凝土贯入仪的检定证书;藤县佳信混凝土有限公司无法提供密度计的检定证书;藤县生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无法提供5L容量筒和密度计检定证书;梧州市城投建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无法提供密度计的检定证书;梧州市固力混凝土有限公司无法提供水泥密度试验所用的李氏瓶和密度计检定证书,试验用的台秤100Kg,50g精度无法满足试验要求100Kg,10g的精度,梧州市建联建材有限公司天平(2000g,精度0.1g)、密度计和分析天平未能提供检定证书;梧州市星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提供混凝土压力泌水仪和密度计的检定证书;梧州市兴梧混凝土有限公司无法提供密度计的检定证书。

(3)梧州市兴梧混凝土有限公司配合比室温控不符合标准温控要求,水泥试块标准养护没有水温控制;苍梧县圣一混凝土有限公司和藤县佳信混凝土有限公司水泥试块标准养护均没有水温控制。

(4)梧州市固力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场所无法满足仪器摆放环境要求。

(5)受检的企业均没有按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标准的要求进行相关性能指标试验,大部分企业无法提供石子含水率记录和细度试验负压筛修正系数记录。

(6)无法提供相关化学试剂配制记录。如苍梧县圣一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试验室所用全部化学试剂均无配制记录或标准物质证书,其中硝酸银和氯化钠溶液无浓度标定记录,亦无标准物质证书;藤县佳信混凝土有限公司无法提供亚甲蓝配制记录,硝酸银标准溶液证书;藤县生隆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无法提供亚甲蓝配制记录,硝酸银标准溶液使用记录和证书;梧州市兴梧混凝土有限公司无法提供亚甲蓝配制记录。

(7)本次受检的企业多家存在混凝土生产的下料单与配合比调整通知书不符的情况,部分企业同时无法提供试验室的配合比原始试验记录。

三、处理意见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等有关规定,对本次检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1.对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的3家检测机构以及4家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通报批评(详见附件1、附件2)。

2.建议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苍梧县工程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附件2第(四)条: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规定进行跟踪处理。

3.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第三十条(六)、《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涉嫌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的相关检测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4.对达不到资质条件要求的梧州市固力混凝土有限公司和梧州市建联建材有限公司,予以责令整改。两家公司务必于10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整改结果仍达不到资质条件要求,我局将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广西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桂工信节能〔2017〕86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建议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苍梧县圣一混凝土有限公司监管,督促其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工作,同时加大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企业混凝土使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主体责任。各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要对本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制定并严格落实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检测工作,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和企业内设试验室的质量控制措施。切实提高认识,自觉规范自身的质量行为和市场行为,牢固树立质量安全红线意识,切实增强本机构人员责任意识,共同促进我市建筑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保障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我局将持续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强对检测工作的监管以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监管力度,不断改进日常监管手段,对信用记录不良、检测行为不规范的检测机构重点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等措施,加大对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日常行为的监管力度及惩戒措施,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切实规范检测市场行为。

联系人:梁乔,联系方式:0774—3892369,地址:梧州市新兴二路118号。

附件:1.通报批评检测机构一览表

2.通报批评预拌混凝土企业一览表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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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