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文件资料文件资料

关于2024年梧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2024/10/14 3.4k 阅读 325 点赞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吊篮施工安全,切实落实各建设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梧建〔2024〕43号)文件精神,我局于近期对梧州市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吊篮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采取实体检查与资料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抽查6个项目,涉及责任单位19家,其中建设单位6家,监理单位7家,施工单位6家,下发整改通知11份,整改回复完成11份,整改完成率100%。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不严。部分项目未能深刻吸取有关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未能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未能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吊篮安全标准。

二是人员设备进场把关不严。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单位法治意识淡薄,安全意识松懈,对建筑施工吊篮安全管理不够重视,未按照要求履行职责对吊篮进场进行审查把关,导致无安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与无上岗证件人员流入施工现场进行违规安装以及持假冒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违规安装等现象;部分翻新、淘汰、套牌设备违法违规进场使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性质极其恶劣。

三是审查制度程序执行不严。有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有安全审查程序不执行。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单位未按照要求编制、审查、审批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要求对吊篮危大工程进行专项验收就违规使用,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风险突出。

四是日常监督管理措施不严。部分项目责任主体单位不尽职、不尽责,尤其是监理、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不严格履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责任,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班前检查等流于形式,导致安全措施不到位,设备安全隐患突出,存在带病运转的现象。

三、处理意见

对本次专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均已向相关项目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落实整改。同时,我局对存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设备存在问题的相关项目予以点名通报(详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运行维保和管理责任,着力消除机械设备事故隐患,认真做好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施工等相关安全防范工作;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防控的主体责任,确保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结合《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持续开展全覆盖精准排查,落实“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督促相关责任人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涉及违反规范强制标准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立案处理;各参建单位、项目部要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保障培训经费需求,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提升应急防范知识和安全防护技能,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消除施工现场质量安全隐患。

附件:抽查项目存在问题清单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文件资料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