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建局、市质安站、各有关企业、各检测机构: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以及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质量行为,强化预拌混凝土企业实验室的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行为与检测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及《2024年梧州市部门随机抽查计划》,定于2024年5月28日至6月28日期间组织开展我市2024年全市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质量、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和实验室管理行为、违规使用海砂整治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活动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覆盖检查市辖区范围内依法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全覆盖检查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内容
1.现场抽查在建建筑工程混凝土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企业主要人员、计量设备、试验室配备等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情况;
3.现场抽查企业内设试验室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企业配合比材料用量和试验数据的真实性以及代替施工单位制作混凝土试块的行为;
4.现场抽查企业用砂情况,沿海地区进场用砂氯离子含量检验制度是否健全,进场用砂氯离子含量是否符合要求。
(二)质量检测机构检查内容
1.检测机构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57号)的情况;
2.检测机构资质情况,包括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环境设施及管理制度等;
3.检测机构开展检测业务执行相关标准和标准规范情况,特别是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使用情况;
4.检测机构的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特别是检测合同登记、检测项目不合格处理及检测报告准确性情况;
5.检测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情况和视频监控使用情况,特别是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6.检测机构的现场检测行为,现场检测人员的履职情况。
三、检查方法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对市辖区预拌混凝土企业预拌混凝土质量、企业资质和实验室管理行为、使用海砂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市范围内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固定场所或在建工程项目检测地点的检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
2024年5月28日至6月28日。
五、检查组成员
组 长:冯志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陈 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质量和安全
管理科科长
冼文俊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站长
组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质量和安全管理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工作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
六、工作要求
(一)各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接到本通知后应组织人员按要求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现场检查时交检查组。
(二)各受检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检测机构应安排一名熟悉业务人员负责和检查组联络相关事宜。
联系人:彭 恒 联系电话:13507748900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