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建局、各城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桂建管〔202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建筑业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从现在至2024年7月31日请各建筑业企业登录“桂建云”平台开展针对企业资质的注册执业人员的专业、资格等级和数量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工作,不符合要求的马上整改完善相关信息,确保企业资质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和承揽工程业务的正常进行。
二、请各县(市、区)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企业服务工作,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在本辖区承揽项目的区外企业及时登录“桂建云”平台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并按时间节点做好落实工作,促进本地企业资质稳定和高质量发展。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桂建管〔2024〕8号)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