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文件资料文件资料

关于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黄全等6人评标专家资格的通报》和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韦忠山等5人评标专家资格的通报》的函(梧建函〔2023〕210号)

2023/10/12 1.6w 阅读 381 点赞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梧州临港经济区、各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黄全等6人评标专家资格的通报》(编号:20231979)、《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韦忠山等5人评标专家资格的通报》(编号:20232152)转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阅读。

各评标专家要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格遵纪守法,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评标专家管理,要加强评标专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教育,确实提高评标专家的法规意识;要强化专家评标过程的监管,督促评标专家依法依规履职;要从严查处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督促评标专家客观公正履行评标职责。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合法科学的进行。

附件: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黄全等6人评标专家资格的通报》(编号:20231979)

2.《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韦忠山等5人评标专家资格的通报》(编号:20232152)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文件资料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