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委会、各县(市)住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局11月19日《关于梧州市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情况通报》(梧建〔2021〕746号),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未严格履行广西建筑农民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相关要求,被责令整改并限制其在我市承揽新业务资格。
现经企业整改并经我局复查合格,决定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在我市范围内承接房建市政工程业务的资格。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