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在建房建市政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落实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梧建〔2021〕610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组织人员分别对万秀、长洲、龙圩片区在建房建市政工程进行了交叉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共抽查了10个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其中对5个项目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对3个项目下发了责令停工整改指令书,对3个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并责令将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建设单位
1.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手续。(违反《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处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中质量安全检查处置标准第1条)
2.未能提供经有资质单位审查通过的施工设计图纸。
(二)施工单位
1.施工现场正在施工但无项目经理、项目部管理人员到位履职且未能提供相关履职资料、无法作出合理解释。(违反《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处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中质量安全检查处置标准第5条)
2.未能提供足够频次的公司季度检查、分公司月检、项目部周检记录,未能提供公司通报文件,无现场检查照片。(违反《区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处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中质量安全检查处置标准第4条)
3.安全日常巡查日记、施工日志弄虚作假,流于形式,未能真实反映施工现场情况。
4.钢筋工程违反《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5.3.2、5.3.6.3等强制性条文要求。
5.楼层卸料平台槽钢安装预埋件未采用螺栓紧固工字钢的方法安装。
6.楼层内未放置同条件养护试块。
7.现场模板支撑方式未按照经审批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
8.现场砂浆搅拌未设置配合比牌,无计量措施。
9.主体与外架间距超过15CM未设置安全防护。
10.楼层施工洞口、预留洞口无水平防护措施。
(三)监理单位
1.公司授权的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未到位履职,现场监理人员与公司授权不符,无相关变更审批手续。
2.旁站记录缺混凝土坍落度数值、混凝土浇筑数量,部分记录流于形式。
3.未能提供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
4.未能提供平行检验记录。
5.未能提供主要施工设备、测量仪器进场报验。
6.未能提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的实施资料。
7.未能提供足够频次的监理例会、公司季度检查记录,未能提供公司季检检查通知、现场检查照片、公司季检通报等佐证文件。
三、处理措施
(一)对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报监报建手续的、项目管理人员未到位履职的、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履职资料弄虚作假的、未能提供相关质保资料的、违反规范强制性条文及现行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发出责令停工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的责任主体,进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依法进行调查笔录并给予行政处罚。
(二)对责令停工整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人员履职不到位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具体名单如下:
1.被责令停工整改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龙圩区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 梧州市龙圩区中医医院 | 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梧州高旺万达置业有限公司 |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天悦花城一期 | 广西弘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广东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施工单位名称 | 监理单位 |
龙圩区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 梧州市龙圩区中医医院 | 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人员履职不到位的项目
项目名称 |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 岗位 |
龙圩区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 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质量员、施工员、总监、专监、监理员 |
万达广场1号地块01组团工程 | 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安全员 |
合景启迪冰雪小镇一期项目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司 | 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安全员、监理员 |
恒达·江山(1#-4#楼及地下室工程) | 广东冠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西双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安全员 |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结合桂建通平台,要求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履职考勤,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履职不到位的监管,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
(二)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管重罚 惩防并举”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管〔2017〕15号)的要求,将质量安全问题突出、违反强制性条文及现行各项规章制度的项目列为“严管工程”,加强对被列入“严管工程”名单项目的监督力度,严格落实各项严管措施制度,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17〕1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13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桂建发〔2019〕3号)文件要求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违反强制性条文及现行各规章制度的项目进行评价,将企业得分上传至桂建云系统。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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