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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2021年度广西“美好家园”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梧建〔2021〕713号)

2021/11/04 1.3w 阅读 513 点赞

各县(市)住建局、各城区建设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西 “美好家园”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市物业管理协会按要求做好活动传达落实工作。请各物业服务企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原则,贯彻落实“美好家园”小区创建工作。请各县(市)区建设部门按要求做好辖区物业服务小区创建和申报组织工作,在11月15日把申报材料报送到我局房监科,原则上各县(市)区推荐的“美好家园”小区个数不超过本辖区住宅小区总数的8‰。我局统一组织初审后,按要求报送自治区住建厅。

房监科联系人:汤艺华,联系电话:3885118,联系邮箱:wzzjjfjk@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 2021年度广西“美好家园”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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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