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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梧州市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联系人的通知(梧建〔2021〕488号)

2021/08/08 6.9k 阅读 137 点赞

各城区人民政府、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灾险普发〔2021〕1号)(详见附件1)的要求,今年我区各地市将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照分工要求,我局主要负责我市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为推进我市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建立梧州市房屋建筑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联络群,请各城区政府、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于2021年8月6日下班前将分管领导人和具体业务负责人名单报送我局技术科,填报《梧州市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联系人》(附件2),并使用微信扫码添加进梧州市房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联络群(详见附件3)。

联系人:叶韵琪;联系电话: 0774-3887100;电子邮箱: wzjgwzgs@163.com。

附件:

1.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梧州市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联系人

3.梧州市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联络群二维码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