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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医保便民服务等工作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督查激励表彰

2022/11/16 1.5w 阅读 397 点赞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桂政办发〔2022〕75号),决定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其中,在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梧州市作为全区成效明显的两个设区市之一获督查激励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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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梧州市医保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部署决策,坚定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路,以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作为发展我市医保事业的战略支点,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能力建设,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梧州市医保部门坚持群众需求为导向,为群众提供更加贴心暖心服务。2021年3月初,梧州市成功结算广西首例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成为广西首个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城市,有力解决跨省门诊就医“垫资”、跑腿报销问题。该项工作在全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暨全区通办现场推进会作为重点成效之一进行现场展示,荣获全区“我为群众办实事”优秀基层案例三等奖和梧州市“2021年度全市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在稳步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基础上,2022年7月,我市实现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开通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就医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至此,梧州市从住院到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均全部实现跨省直接结算,截至11月10日,梧州市参保人员全国跨省异地直接结算门诊费用3467人次,跨省直接结算门慢费用91人次;跨省参保人员在梧门诊费用直接结算4634人次,门慢费用直接结算72人次。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梧州市医保部门深入群众“察”民情,深入基层“摸”需求,深入一线“验”效果,缓群众之所急。梧州市自2021年成为国家级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保障专项行动示范城市以来,在认定管理、待遇保障、用药保障等方面扎实开展试点改革,形成了可推广、可复制的“梧州模式”,得到了国家医疗保障局领导肯定批示。截至2022年10月25日,梧州市城乡居民“两病”认定医疗机构从原来33家增加至106家,全市认定城乡居民“两病”患者从年初的10万人增加至23.03万人,城乡居民“两病”就诊23.76万人次,减轻群众负担2015.76万元。针对基层群众对“两病”起付线意见较大等问题,梧州市积极向自治区医保局反馈,有力推动了自治区医保局依据基金测算和群众感受调整“两病”待遇政策,从2022年6月1日起,全区范围内统一将高血压病(非高危组)门诊特殊慢性病起付线由原来的10元调整为0元,梧州市受益患者达10.4万人。

""在藤县新庆镇移民搬迁点,市医保部门干部与基层“两病”患者围坐一起,记录“两病”患者的诉求和意见

攻难关、破瓶颈,固强补弱,不断积小胜为大胜。自2019年启动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以来,梧州市作为广西唯一的国家试点城市,稳妥推进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2021年底,梧州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成效显著,获评为国家DRG付费示范点城市。2022年,梧州市DRG付费由国家试点转入常态化,积极采取抓扩面、建机制、推协同有效措施,巩固改革成果并升级进阶,提前完成国家2025年底前实现机构、基金、病种、统筹区四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并实现住院次均费用、患者自付比例、平均住院床日降幅分别为6.1%、4.7%、10.3%;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平均降价52%,群众药费负担每年可减少1.5亿元,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题。

征途漫漫从头越,奋楫扬帆向未来。梧州市医保部门将继续深化放管服,大力推进精细化管理,创新医保服务方式方法,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奋进医保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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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