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最新抗疫决策部署,尤其是保障 “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救治需要,根据自治区相关工作安排,梧州市医保部门行动快捷有速度,措施扎实有力度,以人为本有温度,实现国家和自治区“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在我市如期落地实施,为我市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保驾护航。
一、闻令而动,第一时间完成工作部署
1月6日下午,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医保相关政策优化调整专题政策培训视频会议后,市医保局领导靠前指挥,迅速行动,主要领导当即召集医保中心、各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国家医保政策优化调整精神,对落实各项优化政策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全局上下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快速响应,真正把这一项利民惠民政策落细落实。会后市医保局组建工作专班,组织拟定工作方案。1月7日下午召开全市医保系统视频会议,传达宣贯上级医保优化政策,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1月9日召开全局工作务虚会上,党政主要领导均对“乙类乙管”后医保相关政策优化调整相关工作进行了再次部署,要求全局上下总动员,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政策的落地落细。
二、紧盯落实,多措并举推进政策实施
为确保“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在全市如期落地。市医保部门党员干部冲锋在前,主动放弃假日休息时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全方位指导全市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快速完成医疗机构信息平台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医保政策配置,筑牢医保费用直接结算机制。二是争分夺秒开展新冠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专项保障系统算法测试工作,确保1月8日起新的待遇算法在我市上线,医保基金准确规范结算。三是深入推进便捷医保服务,继续落实长期处方医保支付政策,实施医保经办工作常规事项网上办、紧急事项及时办、特殊事项便民办、非急事项延期办、消除隐患放心办。
三、强化指导,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
优化后的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待遇按要求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包括三大重点,一是住院费用全额保障,二是门诊费用专项保障,三是临时扩大15种常用药品进入医保目录范围。为有效保障政策落实不打折、不走样,确保“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医保部门明确新冠患者住院待遇应享尽享、费用应报尽报。市医保部门一是通过研究讨论和请示报告等方式理清弄明,迅速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和方向。二是加强对各级医保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分类指导,通过微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实时化、动态化沟通联系,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协调费用结算、追踪解决问题。
四、提前拨付,确保医疗机构运转正常
为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医保部门审时度势,于2022年12月份适时推出医保费用阶段清算,提前拨付医保基金约2.8亿元,助力医疗机构加快周转、偿还债务、提前做好人员、药品、耗材、设备等储备,充分备战新冠患者就医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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