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医保局3个单位联合通报了2021至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情况。其中,梧州市医保中心作为全区医保系统在基金预决赛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三个单位之一获通报表扬。梧州市医保中心积极履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编报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与税务部门、财政部门进行沟通,高质量完成基金预决算管理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收支预算。严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收支预算。根据缴费基数(或缴费标准)、缴费率、参保人数等因素,全面、准确、完整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综合考虑以前年度支出规模、本地医疗费用水平、医疗费用控制目标、参保人员年龄结构、享受待遇人数、待遇政策调整等因素编制年度支出预算。原则上不编制当年赤字预算,不编制基金历年累计结余赤字预算。
二是严格收支预算执行。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程序执行。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编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程序经批准后才执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收入预算392,964.31万元,基本待遇支出预算383,468.62万元;2021年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决算401,251.14万元,待遇支出决算383,999.22万元,偏差率分别为2.11%,0.14%,均小于考核标准的偏差率不大于5%的要求。
三是依法足额征收保费。联合税务部门利用报纸、多媒体、进社区等各种宣传方式进行参保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参保续保、进一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截止2022年9月底全市参保人数317.98万人,参保率达99.78%。同时加强和规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管理,做好缴费基数核定和日常稽核等工作,确保依法按时足额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征收率,杜绝违规缓缴、减免和拖欠等行为,确保应收尽收。
四是完善待遇支付政策。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做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合理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封顶线,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切实落实各项制度保障责任,做好政策衔接,形成制度合力,稳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五是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监控。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和部署,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实行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审核的全程实时监管。重点对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等医疗行为进行跟踪监测评估,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依据《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定点协议对相关医疗机构做出相应处罚,促进诊疗行为规范,防止发生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
今后,梧州市医保中心将继续强化基金财务管理,认真执行基金财务管理的相关文件,合理编制基金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力度,不断提高医保基金监督水平,奋力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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