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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解读梧州市集中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21/11/01 1.5w 阅读 330 点赞

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邱振宇同志就《梧州市集中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一、请您介绍一下《工作方案》的出台背景和依据。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邱振宇:

根据《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1〕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68号)要求,为加快解决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了该《工作方案》。

二、请您介绍一下《工作方案》的制定意义。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邱振宇: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56号令)实施以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职责统一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承担。统一登记实施前土地登记、房屋登记分别由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房屋主管部门负责。由于部门之间登记信息未实现有效共享,加上相关部门在办理登记时未严格审核把关,造成相当数量的历史房屋登记存在房地权利人、权利性质、范围相互矛盾或房屋登记缺乏规划、竣工验收、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等情况。该类因原土地、房屋分散登记的弊端带来的遗留问题,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深入推进而集中爆发,且无法延续登记,使登记机构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影响了登记业务开展,也影响了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职责,促进相关工作的衔接,因此,制定《工作方案》十分迫切和必要。

三、请您介绍一下《工作方案》的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邱振宇:

我局2021年4月21日印发《梧州市集中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各相关单位初步征求了修改意见,在综合采纳各单位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方案中的部分内容,确保《工作方案》合法合规、可操作。2021年5月28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工作方案》,并提出了修改意见。2021年5月31日我局对修改完善的《工作方案》再次征求有关单位意见,采纳了符合实际且有依据的意见,最终形成了《工作方案(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审核并印发。

四、请您介绍一下《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邱振宇:

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证缴分离;分类施策,标本兼治”的原则,以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为落脚点,《工作方案》针对全市具有共性、普遍性的4大类问题,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解决路径和破解办法,并对实施期限、实施范围和实施要求进行了明确。在《工作方案》的指引下,通过开展2年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化解工作,我市绝大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将成为“历史”,“历史账单”将成为“成效清单”,“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落实更到位,群众重大财产权保护更有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五、请您介绍一下《工作方案》下一步工作考虑。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邱振宇: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充分认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联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市不动产登记的办事效率和质量,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解读单位: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4-602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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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