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全体儿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同沐浴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茁壮成长,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近五年来,梧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福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的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儿童福利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儿童的亲切关怀送进千家万户、送到每个孩子身边。

市民政局驻苍梧县东安社区的第一书记带领孩子们观看新春主题画展,讲述关于五谷丰登、家庭团聚的传统故事。
精准保障,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插上梦想的翅膀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儿童群体中的弱势群体,需要格外关注与呵护。近5年来,民政部门积极创制政策,完善措施,健全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教育就学、心理健康、关爱服务等各方面措施,全力推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工作走深走实。
加强基本生活保障。严格按照自治区指导标准,及时、足额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并为年满18岁后仍在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就读的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截至2024年底,我市孤儿集中养育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422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022元,比2019年分别提高了18.5%和22.75%。
完善精准保障措施,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青山陪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专业心灵呵护”等救助项目,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水平和身心健康素质。
全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金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和助学金等补助资金,均通过银行直发等方式落实,为孩子们的基本生活提供坚实经济保障。

孤残儿童在模拟家庭家长和工作人员带领下包汤圆
机构升级,打造儿童成长家庭“港湾”
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困境儿童的重要庇护所。近五年,我市大力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发展,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从管理到服务进行全面升级。
2021年12月,市民政局等15部门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十四五”期间推动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转移至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工作,集中服务全市民政部门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同步推进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面向更广范围的未成年人提供关爱保护服务。
精细化服务全面提升。梧州市政府已落实27亩土地,计划建设梧州市儿童福利院。岑溪市、藤县、苍梧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不断加大对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持续完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服务等设施设备,建设标准化的康复训练室、心理咨询室、特殊教育教室等,为孩子们提供专业服务创造良好条件。
精准化服务范围逐步拓展。充分发挥儿童福利机构的专业优势,面向社会困难家庭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与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开展“春蕾计划”“先天性心脏病救助”等公益康复项目,为更多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机会,推进我市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

市儿童福利院的老师带领孩子们进行康复训练
落实关爱服务,呵护每家每户儿童成长
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面临着新的任务要求。提升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是近5年来儿童福利工作的重点之一。
完善政策体系建设。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市、县两级普遍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牵头的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各地普遍在乡镇(街道)设立“儿童督导员”,在村(社区)设立“儿童主任”,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进行入户走访、情况核查、信息登记和关爱服务。
积极推动儿童福利从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儿童保障从保生存、保基本向促发展延伸,儿童关爱从单一的物质保障向物质保障加精神关爱转变。儿童福利的“受益圈”不断扩大,2.8万余名流动儿童和7000多名留守儿童实现动态成长跟进服务。
着力提升关爱服务质量。建立困境儿童常态化“主动发现”和农村留守儿童“1+N”结对关爱保护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牵手“童”行——“爱心家长”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公益行动。不断提升“爱心家长”“伙伴计划”“春蕾计划”“藤爱有我”等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品牌建设,促进我市儿童福利从保生存、保基本向促发展延伸。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引导政府部门力量、慈善资源、社会组织到儿童关爱服务中来。2019年至今,开展“润心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关爱儿童系列活动80多场,创建“合力介入,专业援助,精准服务”儿童工作模式,为各类留守、困境儿童开展个案服务266例,服务效果逐步显现。

爱心妈妈记录下结对帮扶孩子的“微心愿”
规范收养,为孤弃儿童寻温暖新家
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是保障孤弃儿童权益、促进其回归家庭的重要途径。近五年,我市严格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收养登记管理,关心被收养儿童的权益维护。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收养法律法规,为收养孤残儿童的家庭获取便捷服务提供制度支持,强化对收养人的抚养能力、教育能力、家庭环境等进行全面评估,为孤弃儿童筛选最合适的收养家庭,确保收养登记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鼓励收养残疾儿童。积极贯彻2024年10月民政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的通知精神,落实被收养残疾孤儿可以申领孤儿基本生活费,参照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政策,继续纳入“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就诊服务和医疗保障、残疾人保障等福利待遇,有效缓解收养残疾儿童家庭在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等方面的负担,进一步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健康成长。
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在办理收养登记过程中,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严格审查收养申请材料,规范办理流程,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提高办理效率。同时,做好收养登记后的跟踪回访工作,了解收养家庭生活状况和儿童成长情况,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藤县民政局依法到收养家庭中开展收养评估工作
过去五年,梧州市民政局持续强化保障,积极推进机构建设,创新开展关爱服务,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夯实了儿童福利工作基础。展望未来,梧州市民政局将秉持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完善儿童福利政策制度体系,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推进儿童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让广大儿童特别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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