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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黄保绪解读《梧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

2020/06/29 1.4w 阅读 368 点赞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黄保绪就《梧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试行)》(梧政规〔2020〕10号、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一、请你介绍一下《管理办法》的背景和依据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黄保绪:

为培育和发展全市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促进农业农村资源要素优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1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5〕22号)、《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梧办发〔2016〕20号)和《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7〕231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工作实际,特制定《管理办法》。

二、请您介绍一下《管理办法》的制定意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黄保绪:

我市的农村产权市场正在建设当中,我市还没有产权市场管理方面的规章,通过出台《管理办法》,可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全市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促进农业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提升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质量水平,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四级一体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和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管理办法》的出台,就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的原则、机构、职责、品种、方式、运营与监管等进行了规范,将有力推动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健康有序运行,这既是梧州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也是促进全市农业农村资源要素优化,推进产业兴旺,助力乡村振兴有效路径。

三、请您介绍一下《管理办法》的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黄保绪:

该《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深入贯彻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农村产权市场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充分结合了我市实际情况。我局于2020年2月完成起草《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在汇总各方意见,并参照河北省、江西省丰城市等区内外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我局对征求意见稿作了较大修改,形成了《管理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再次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各单位的修改意见再次修改补充,形成了《管理办法(送审稿)》。3月13日,送审稿经局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和党组集体讨论通过,上报市人民政府。4月10日,吕义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我局根据会议意见再次进行修改。根据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反馈,我局于4月27日至5月3日在梧州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网站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汇总整理形成《管理办法(送审稿)》。5月12日,市政府领导卢新华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我局根据会议意见再次修改完善,随后通过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并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四、请您介绍一下《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黄保绪:

“管理办法共分为五章三十七条。

总则(共六条),机构和职责(共七条),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共十三条),规范和监管(共十条)附则(共一条)。明确解释权和试行实施时间。

五、请您介绍一下《管理规定》下一步工作考虑。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黄保绪:

(一)大力宣传。各县(市、区)政府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管理办法”,使“管理办法”深入人心。

(二)加快完善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截至2020年10月底,全市58个乡镇应颁证农户调查52.26万户,已颁证52.03万户,完成99.56%。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为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夯实“两权”基础。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完成长洲区、万秀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推进全国第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创新出台折股量化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等一系列改革配套文件,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了集体经济组织股权配置管理,

(四)建管结合,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规范运营。统一建立全市产权交易信息平台,市级中心与藤县、蒙山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达成了统一合作运营模式,率先在长洲区开展乡镇服务站、村级服务点的试点。出台了《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和50多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程和文本,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运行。

(五)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出台《梧州市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突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用三年时间实现新增农村集体土地流转面积210000亩以上,探索全市农村土地流转新模式,规范流转行为,扩大流转规模,有效缓解农业产业规模发展用地难问题,带动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持续增加,村民稳定增收。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774—3892231、389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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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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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