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1年8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广运用PPP模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93号),明确力争PPP项目新入库规模每年增长30%以上,到2023年全区入库规模8000亿元以上、总体落地率60%以上。文件要求:“梧州市PPP项目新入库规模每年增长30%以上,到2023年入库规模325亿元以上、总体落地率60%以上”的目标任务。为实现上述目标,制定梧州市推广运用PPP模式三年工作方案(2021-2023年)。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为三部分,包括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建章立制方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严格按照自治区及我市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组织本级财政、发展改革及行业有关部门,按照项目合理布局、政府投资有效配置等原则开展项目谋划筛选,群策群力,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专家意见建议,切实做好各县(市、区)PPP项目的总体谋划,制定本地区推广运用PPP模式三年工作方案及项目清单,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要求、各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实施机构、实施进度及保障措施等。二是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发掘本行业PPP储备项目,制定本行业推广PPP模式工作方案和支持措施,推动重点领域PPP项目实施。
(二)领域谋划方面。《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111号)、《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50号)、《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86号)、《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号)等文件,对收费公路、农业、养老服务业、污水垃圾处理等行业相关项目采用PPP模式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结合梧州市实际,拟扩大PPP实施范围,在教育、文化旅游、市政供水和污水垃圾处理、养老和医养结合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中全面推广运用PPP模式,科技、交通运输、水利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城镇综合开发、社会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农业农村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中鼓励优先采用PPP模式。
(三)争先创优方面。各县(市、区)要根据自治区的奖补方向,采取措施争先创优,积极争取获得自治区对PPP工作绩效考评的先进表扬和奖励资金。
(四)项目推进方面。根据自治区分解的指导目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本级各项目单位对纳入自治区2021年PPP模式重点推动清单的项目加快推动年内入库。对各地科学利用财政承受空间,合理统筹PPP项目,通过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等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五)风险防控方面。对严格落实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动态统计监测、合理有序推进、规范项目实施、树立绩效理念、加强绩效管理、防范项目风险等提出要求。
三、保障措施
为保障《工作方案》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文件从加强领导责任、深化部门协同、提升管理水平以及落实监督责任四个方面提出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方面。要求成立PPP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联评联审制度,明确各部门分工职责及工作推动机制。
(二)深化部门协同方面。要求财政部门、发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各金融机构加强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我市PPP项目规范实施。
(三)提升管理水平方面。通过专家培训、实操经验分享、相关职能部门对接指导等多种途径提高各级各部门推广运用PPP模式的水平及工作履职能力。
(四)落实监督责任方面。通过建立PPP工作专班定期通报机制和实施机构项目全流程监管机制,切实保障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全覆盖,为项目的高质量高标准推进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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