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2020年12月10日,市政府批复同意《〈梧州市红岭、龙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版)〉BS—02—02地块调整方案》,原控规BS—02—02地块用地性质由中小学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内规划配套设置9班以上幼儿园,规划占地面积5240平方米。该地块调整后,由于周边地块的快速开发,例如旺城臻樾、彰泰滨江学府等居住小区的建设,小区入住率逐渐增加,该区域需要一处独立占地的幼儿园来满足区域内各小区的幼儿园服务需求。
为优化土地资源及片区教育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现对《梧州市红岭、龙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S—02—02地块进一步调整,把原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地块内的规划配套设置幼儿园剔除,等面积另行选址建设,整体考虑,规划统筹。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本次调整有助于梧州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片区居住环境质量,满足集约利用土地政策的要求,符合红岭、龙新片区宜居环境的发展理念,是化被动为主动的规划调整。本次调整对建设用地的主要用途、开发强度、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
三、主要内容
材料成果包含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包含调整论证的依据、必要性及调整的原则、可行性分析等,分析归纳总结得出论证结论。调整方案包括总则、规划范围性质规模、规划结构及用地布局规划、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等内容。重点对配套设施、空间管控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
四、关键词与专业术语
(一)建筑红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
(二)容积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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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总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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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
(三)建筑密度: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建筑基地总面积÷用地面积)×100%
(四)用地红线: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界线。
(五)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六)绿地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七)建筑间距:两栋建(构)筑物或构筑物外墙(柱)之间的水平距离。
五、管理措施
《梧州市红岭、龙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版)》BS—02—02地块、BS—02—04地块规划调整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分图图则和附件四部分组成,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分图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规划从基地地形、现状开发条件和教育配套等角度出发,本次调整符合片区发展的实际情况,自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改变本规划。任何调整和变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自治区及梧州市的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
解读机关: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4—6029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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