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梧州市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初步形成了“居家养老为基础,社会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长洲区是梧州市中心重要的建成区及建设区。长洲区东部为河西片区,是梧州市老城区,养老设施基本依托住宅或现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养老设施建设已滞后。长洲区现暂无一所集养老、医疗、康复、关怀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因此,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梧州市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编制《梧州市河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4—3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拟在长洲区新兴二路130—1号(在河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为A4—35号地块)利用现有建筑及场地改造为一处医养结合的综合型养老服务设施,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二、目标及任务
规划调整的目的主要是落实和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落实政府工作部署需要及相关政策精神,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养老设施用地后,有利于改善民生,提升长洲区养老设施服务。
三、规划编制历程
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梧州市河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4—3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评审会原则通过该方案。
2023年12月4日,通过《梧州日报》、建设现场、市自然资源局公告宣传橱窗及门户网站对《梧州市河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4—3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进行了为期30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相关建议或意见。
2024年1月29日,市城市建设规划审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梧州市河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4—3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原则通过了该方案,成果已按会议精神修改完善。目前,《梧州市河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4—3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已按相关会议提出的全部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并报送市自然资源局审查,市自然资源局原则同意《梧州市河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4—3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方案。
四、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经论证,本次对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能增加长洲区养老设施服务水平,对市政设施及管网影响较小,对提高长洲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积极作用。地块调整为养老设施用地后,将建设成为梧州市集养老、医疗、康复、关怀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是对梧州市现在及未来庞大的养老服务需求的补足措施,也是完善养老体系,落实养老服务业相关政策的举措。
五、主要内容
规划成果包含文本、图纸、说明书及附件。调整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背景、梧州市养老设施现状情况、项目现状情况、调整论证的依据、调整的必要性、相关标准要求及案例参考、调整的主要内容、调整可行性分析、论证结论等。调整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竖向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市政工程规划、规划控制、规划指标等。
六、关键词和专业术语
(一)建筑红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
(二)容积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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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总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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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
(三)建筑密度: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为:建筑密度=(建筑基地总面积÷用地面积)×100%。
(四)用地红线: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界线。
(五)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六)绿地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七)建筑间距:两栋建(构)筑物或构筑物外墙(柱)之间的水平距离。
七、管理措施
《梧州市河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4—35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方案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说明书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规划从基地地形、现状开发条件和项目定位等角度出发,规划符合片区发展的实际情况,自市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经批准的规划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法定程序无权改变本规划。任何调整和变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广西及梧州市相关规定程序进行。
解读单位: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何燕芳
联系电话:0774—602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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