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政策政策解读

《梧州市工程项目范围内砂石土处置 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2/11/29 1.5k 阅读 321 点赞

一、制定背景

202011月,经市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梧州市市辖城区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处置程序》(梧自然资发〔2020101号),用于规范我市辖区范围内砂石土处置。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发现该处置程序在资料审查部门联动不够,部门职责不够明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据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重新修订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处置程序,形成《梧州市工程项目范围内砂石土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委《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473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梧州市工程项目范围内砂石土资源处置程序》(以下简称《处置程序》),对《梧州市市辖城区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处置程序》(梧自然资发〔2020101号)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梧州市工程项目范围内砂石土资源处置管理办法》。

三、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是细化管理措施,增强管理措施可操作性,规范工程建设多余砂石土管理;二是将超出本工程自用的砂石土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拍卖,可以把处置利益最大化,增加财政收入;三是达到支持建设的目的,同时给有关执法部门支持建设提供政策依据,推动自然资源行业长效机制建设。

四、与《处置程序》差异

与原《处置管理办》相比,存在以下差异:

(一)明确了处置的工程项目类型。为防止借工程项目建设之名行采矿之实,如以农用地进行大规模土地平整,故明确了能处置的工程建设项目类型。

(二)明确了处置主体。对归属不同的工程项目类型依据职责权属不同分别明确相应的处置主体。

(三)明确了处理流程。对整改处置流程进行细化,从提出申请、组织审查、方案报批、拍卖处置、签订合同5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五、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总共分为5部分,主要从4方面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砂石土的管理:

一是规定处置的“工程建设项目类型”,分别有园区所辖范围内依法取得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储备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县(市)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是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多余砂石土”的处置主体。市辖园区所辖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园区管委会为砂石土资源处置主体;市辖城区内非市辖园区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所属的城区政府为砂石土资源处置主体;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县(市)管辖范围内,由县(市)政府落实砂石土资源处置主体;跨县(市、区)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市政府明确砂石土资源处置主体。

三是规定“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多余砂石土”的处理流程。分别依照不同处置主体规定相应的处置流程,最终由处置主体依法依规通过县级以上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并明确处置的税收和销售收益入库,园区管委会为砂石土处置主体,完税后,将税后余额按5:5分成比例分别缴入市财政非税收入账户及园区管委会账户;城区政府为砂石土资源处置主体的,完税后,将税后余额按5:5分成比例分别缴入市财政及城区财政非税收入账户;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县(市)的,由砂石土资源处置主体完税后,将税后余额缴入当地县(市)财政非税收入账户。

四是规定监督管理,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市辖园区管委会要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范围砂石土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类工程项目范围内砂石土的监管;对超工程建设项目范围、超量开采砂石土的或未按本通知要求对采挖砂石土资源进行擅自处置的,要依法依规组织查处。

解读机关: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及电话:覃广升,07746029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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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