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梧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必要性是什么?
答:我市国有企业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国有资本运行效率还不够高;二是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还不顺畅,存在监管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三是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质量不优、整体盈利能力不强等。
二、《梧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依据是?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3.《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桂国资发〔2018〕2号)4.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资办发〔2020〕29号)等。
三、出台《梧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法治化、市场化方向,提高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
四、《梧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哪些内容?
答: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企业清产核资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企业国有产权(资产)转让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监督管理和重大事项管理权限”“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财务监督与经营预算管理”等重要章节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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