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我市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大力推动我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旅游强市建设,根据工作要求,我局牵头草拟了《梧州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现就《方案》解读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的通知》(旅发〔2017〕79 号)精神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7号)文件精神,特起草了《方案》,《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创建任务以及相关任务的责任单位、创建程序和办法,以及具体保障措施,力争到2021年,在全市成功申报1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和建成2个以上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以示范来带动,促进全市旅游产业全面转型升级,壮大旅游综合实力,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创建任务和内容
《方案》主要明确了七大创建任务:一是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现代旅游治理体系。包括改革全域旅游领导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和创新;建立旅游综合监管机制;做好全域旅游规划工作。二是加大旅游设施建设,提高全域旅游公共服务品质。包括加快构建畅通便捷的旅游交通网络;全力推进“厕所革命”;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完善旅游标识系统;完善旅游停车场;打造特色旅游景观设施;加快智慧旅游体系建设。三是提升旅游服务,推进服务人性化品质化。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推出特色化旅游服务;完善旅游志愿者服务体系。四是坚持融合发展,丰富旅游要素供给。包括旅游与城镇化、工业和商贸融合;旅游与农业、林业、水利融合;旅游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融合;旅游与交通、环保、国土融合;打造特色旅游景区;提升旅游住宿品质;丰富旅游餐饮业态;完善旅游购物设施;培育常态化的旅游文化娱乐项目。五是实施整体联动营销,凸显区域旅游品牌形象。塑造全域旅游品牌形象。六是以标准化为引领加强旅游监管,切实保障游客权益。加强旅游安全建设。七是优化城乡环境,推进共建共享。包括实施旅游环境绿化美化工程;引导全民参与旅游共建;促进旅游富民增收。
三、创建程序和办法
《方案》明确了创建程序是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要求,按照“申报—创建—自检—初审—验收—公示—命名”的程序进行。创建办法按照《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旅发〔2018〕37号)文件要求开展实施工作。
四、创建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梧州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梧州市旅游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文广体旅局。各县(市、区)要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全域旅游组织领导机制,负责统筹推进本辖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加大政策和智力支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特色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93 号)文件精神和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工作需要,出台我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扶持性政策文件。加强智库建设,充分利用自治区内外高校等旅游智库资源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做好统筹领导,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把推进全域旅游作为新时代促进经济、社会及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主动融入、积极创新,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加强督促考核。定期组织专家组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及时跟踪问效,促进创建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创建单位要定期向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创建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五)营造创建氛围。强化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局面。建立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交流宣传平台,交流分享创建经验,促进创建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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