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建局、城区建设局、各白蚁防治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白蚁防治行业主体规范经营,全面提升白蚁防治服务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等文件的通知》(桂市监〔2023〕27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规〔2019〕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市辖区范围内开展2023年白蚁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检查范围:我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企业。
(二)检查对象:2023年城市房屋白蚁防治行业对象名单(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白蚁防治企业基本情况
1.营业执照;
2.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房协议书;
3.生物、药物检测和建筑工程等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的合法证明材料。
(二)白蚁防治业务开展情况
1.白蚁防治合同;
2.涉及新建、改建、扩建房屋、装饰装修的白蚁防治收费项目相关收费票据;
3.药物三证。
(三)白蚁防治企业内部管理情况
1.白蚁防治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2.白蚁防治工程管理台账;
3.药物管理台账。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
(二)检查方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专项检查组,依据抽查检查清单、记录表(附件2、附件3)对辖城区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岑溪市、藤县白蚁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由县(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请各检查对象及时做好迎检工作。
四、检查组成员
组长:冯志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陈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科长
冼文俊市质安站站长
成员由质安科、质安站工作人员及白蚁预防检查专家组成。
五、相关要求
(一)各被检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相应制定具体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请岑溪市、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10月18日前报送一名联络员至我局,以便对接落实检查工作。
(三)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检查,如实记录,并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意见。执法检查人员不得玩忽职守,严禁“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
附件:
1.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监督
抽查企业名单(共22家)
2.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白蚁防治专项工作
企业现场检查资料清单
3.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查检查记录表
(白蚁防治企业)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7日
(联系人:周宾彬;联系人电话:3882369,1580774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