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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白蚁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梧建〔2023〕216号)

2023/10/19 1.1k 阅读 159 点赞

各县(市)住建局、城区建设局、各白蚁防治企业:

为进一步促进白蚁防治行业主体规范经营,全面提升白蚁防治服务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等文件的通知》(桂市监〔2023〕27号)、《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规〔2019〕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市辖区范围内开展2023年白蚁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检查范围:我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企业。

(二)检查对象:2023年城市房屋白蚁防治行业对象名单(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白蚁防治企业基本情况

1.营业执照;

2.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房协议书;

3.生物、药物检测和建筑工程等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的合法证明材料。

(二)白蚁防治业务开展情况

1.白蚁防治合同;

2.涉及新建、改建、扩建房屋、装饰装修的白蚁防治收费项目相关收费票据;

3.药物三证。

(三)白蚁防治企业内部管理情况

1.白蚁防治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2.白蚁防治工程管理台账;

3.药物管理台账。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

(二)检查方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专项检查组,依据抽查检查清单、记录表(附件2、附件3)对辖城区检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岑溪市、藤县白蚁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由县(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请各检查对象及时做好迎检工作。

四、检查组成员

组长:冯志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陈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科长

冼文俊市质安站站长

成员由质安科、质安站工作人员及白蚁预防检查专家组成。

五、相关要求

(一)各被检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相应制定具体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请岑溪市、藤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10月18日前报送一名联络员至我局,以便对接落实检查工作。

(三)各行政执法检查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检查,如实记录,并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意见。执法检查人员不得玩忽职守,严禁“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

附件:

1.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监督

抽查企业名单(共22家)

2.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白蚁防治专项工作

企业现场检查资料清单

3.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查检查记录表

(白蚁防治企业)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7日

(联系人:周宾彬;联系人电话:3882369,1580774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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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