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相应等级的火灾事故;中央《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倒查追责。对达到火灾延伸调查标准的火灾,各地要提请以政府名义成立调查组,消防救援机构牵头,应急、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厘清责任,形成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处理火灾事故责任人,并将调查结果应用于绩效评定等工作,积极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责,不断提升消防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二、出台依据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明确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逐起组织调查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主体和监管部门责任,强化警示教育”;国务院安委会下发的《2019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中要求:“省级政府、市级政府严格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逐起调查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各方主体责任、依法给予处罚。”
三、工作思想
为进一步强化火灾追责处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规范全市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降低本市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做好本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工作目标
出台《火灾故事调查处理规定》,明确火灾定性与责任追究要求,细化部门之间的调查协作机制,对火灾调查处理的组织、调查、处理等程序和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增强操作性、实用性,为火灾调查处理提供实施依据,维护火灾调查处理权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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