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PPP模式工作方案》。为更好地促进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的全面实施,现进行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PPP模式投融资方案的通知》(桂财建〔2021〕148号)要求,拓宽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投融资渠道,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的全面实施,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大投入,确保实现我市“十四五”期间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以全面实施为核心,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方位引入市场机制,进一步规范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市场运行、提高政府参与效率,对政府参与的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有序推进存量项目转型为PPP模式,建立健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各县(市、区)政府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本级行业主管部门、财政、发展改革及行业有关部门,按照项目合理布局、政府投资有效配置等原则开展污水、垃圾处理领域项目谋划筛选,群策群力,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专家意见建议,切实做好各县(市、区)PPP的总体谋划,制定本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PPP模式工作方案,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动态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应摸清存量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存量项目资产情况,引导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挖掘有良好收益链的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存量项目,通过PPP模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化解存量债务,降低财政风险,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三)各县(市、区)政府、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要积极指导各责任单位做好项目包装工作,项目包装要提高使用者付费比例,尽量降低财政支出责任,达到项目“肥瘦搭配”、错峰制付费。
四、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完善调价机制;三是推动项目落地。市本级、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应积极为项目加快落地创造条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效率,协调推动项目与社会资本、金融机构等合作对接,定期对项目进行跟踪督导。通过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动态跟踪,按规定公开相关项目信息。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联系电话:0774-6028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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