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的必要性及目标
自《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 号)出台以来,我市各部门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为不断深化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应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对违法者“利剑高悬”,依法严格监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防止和纠正执法扰民,加快向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律、社会共治“四位一体”转变。
2019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监管常态化,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100%覆盖;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主要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19〕42号)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一)主要目标
2019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监管常态化,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100%覆盖;2020年底前,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内,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
(二)加快建立部门联合监管配套基础
1、建立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部门联合监管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相关协调、指导等工作。
2、充分运用全区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运用自治区统一建设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遵循“统一为常态,例外为补充”的原则,通过运用监管平台,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化,实现“六个统一”。
(三)建立统一的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制度
1、分级制定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
2、按归口建立“两库”。依托监管平台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由各部门按监管职责分工参与建设,并动态更新维护。
3、制定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规范化监管要求,结合部门抽查事项清单以及检查规范,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或抽查指引。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部门联合检查规范
1、建立分级联合检查发起模式。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平等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务实高效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模式。
2、合理制定联合抽查计划。由市级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制定本辖区联合抽查年度计划,抽查计划要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
3、规范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抽查任务以及抽取比例,依托监管平台分类设置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不同类别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结合检查需要匹配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
4、科学实施检查。建立健全联合随机抽查结果记录、抽查告知和现场检查作业指导规程,一次性完成对同一抽查对象的多个检查项目。
5、强化检查结果公示与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检查部门在完成检查任务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信用中国(广西梧州)等平台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其他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五)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抽查计划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应依法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梧州市市场监管局。
联系电话:0774-60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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