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城区建设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督导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安全防范工作,全面排查我市住建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决定即日起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迎新春保平安”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范围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及的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安全、自建房安全(乡村建设)、城市建设、房地产安全及维稳、小散工程等方面。
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方面: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及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在建项目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情况。
(二)消防(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方面:1.在建工程消防安全方面。检查建设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火灾防范宣传措施,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是否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电焊、气焊等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2.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方面。检查在建工程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是否依法对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消防产品等的质量开展抽样检测,是否开展消防工程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等;检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审查、查验工作机制情况;检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未审先建、未验先用等住建领域消防违法行为整治、查处的情况。
(三)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含乡村建设)方面:1.扎实开展全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加快推进自建房安全鉴定,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扎实推进隐患分类整治销号,紧盯房龄较大、存在结构损伤、改建扩建的经营性自建房,强化网格化巡查制度,严厉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全面摸清并消除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坚决防范自建房倒塌事故和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等情况。2.检查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危改户“一户一档”档案管理情况;所辖乡镇针对危改户落实农房管控工作情况。
(四)城市建设方面:负责对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项目开展检查,实地督察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整治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执行情况,做好现场围挡,安全防范。
(五)房地产安全及维稳方面:房地产项目安全维稳和物管安全方面:围绕“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任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检查涉稳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风险化解、涉稳楼盘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宣传、安全防范机制和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小散工程方面:组织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年货街和举办春节活动场地等临时建筑建设工程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排查,确保结构安全,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等,检查组将对以上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三、督导检查方式和时间
检查方式: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相结合。
(一)自查自纠。1月29日前,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自建房安全(乡村建设)专项整治、城市建设、房地产安全及维稳、小散工程等方面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全覆盖检查。
(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时间: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月6日,具体督导时间及行程由各督导组自行安排。
四、督导组分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5个督导小组,本专项检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崔磊任总指挥,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各小组组长,相关科室(部门)人员为成员。每个组分别对各自所负责的方面进行全面的督查检查。具体分组如下:
总组长:崔 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第一小组:负责检查房建市政工程(含小散工程)施工安全
组 长:冯志龙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廖 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二级调研员
成 员:陈 哲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科长(联络员)
杨兆忠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副站长
梁孔昌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安全部部长
第二小组:负责检查消防安全
组 长:王永燎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姜楚尧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消建科负责人 (联络员)
徐桂成 市消防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陈 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消建科科员
第三小组:负责检查自建房安全(含乡村建设)
组 长:莫伟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侯桂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科负责人 (联络员)
李石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科副科长
彭志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村镇科工作人员
第四小组:负责检查城市建设安全
组 长:丁旻晖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成 员:夏 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项目科科长 (联络员)
伍俊强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项目科工作人员
李水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重点项目科工作人员
第五小组:负责房地产安全检查及维稳
组 长:苏超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方 晓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监科科长(联络员)
陈晓红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监科一级主任科员
莫 琳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监科干工作人员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小组自行安排检查行程及检查所需车辆,本轮专项安全检查工作须在2月6日前完成。
(二)各检查组发现问题现场汇总后当场发给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或企业,要求限期完成整改。
(三)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并于2月8日前将检查台账、督查情况等情况汇总到局质量和安全管理科邮箱wzzjjzak@163.com。
联系人:陈 哲,联系电话:3892369。
邮 箱:电子邮箱wzzjjzak@163.com。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