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中心、各参保单位、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精神,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复函》(桂医保函〔2025〕54号)要求及市医保局工作部署,现就落实我市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内容
已按规定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职工(国家机关、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群团机关等用人单位的女职工除外),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职工本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由本人或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申请,经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二、申领程序
(一)协商同意。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先行与所在用人单位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生育津贴发放至职工个人的,填写《广西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收款账户信息填写职工本人银行账户(须为I类银行账户),单位意见填写“同意生育津贴发放至职工个人”,并由单位审核盖章确认。
(二)维护账户。职工个人通过“广西医保”小程序(服务——查询服务——个人信息——人员银行卡信息维护查询)维护本人I类银行账户信息,维护银行账户须与《申报表》填写账户一致,以便生育津贴准确发放至个人。
(三)免申即办。女职工在梧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生育津贴“免申即办”条件的,在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时,向医疗机构提交按上述要求填报的《申报表》;后续由医疗机构按现行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免申即办”流程,自动向医保经办机构推送《申报表》及《生育津贴支付知情告知书》(见附件2)等生育津贴申领相关资料和信息,完成线上申领。
(四)自行申报。女职工在梧州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者在梧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但未能按“免申即办”申领生育津贴的,在办理医疗费用结算后,由职工或用人单位按照现行医保经办服务指南流程,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按上述要求填报的《申报表》及其他生育津贴申请材料,完成申领。
三、核定拨付
(一)信息审核。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对申报材料及申领人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领人原因并指导其补充完善材料。
(二)待遇核定。信息审核通过后,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的生育津贴计发标准进行待遇核定。同时,将生育津贴审核结果通过短信推送给参保人。
(三)资金拨付。医保经办机构将审核通过的生育津贴直接拨付至女职工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原则上在生育津贴申请受理成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四)信息反馈。业务办结后,参保人、用人单位可通过广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途径查询及打印生育待遇结果。
女职工与用人单位未协商一致并提出选择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的,生育津贴仍按原流程拨付至用人单位账户。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强化政策宣传,依托各类媒体向参保单位、职工等广泛宣传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办理流程,提升政策知晓度,便于参保单位协调做好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衔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同时组织和指导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做好生育津贴“免申即办”工作。要加强生育津贴发放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岗位责任与内控管理,提高经办效率,强化风险防控,严查各种骗取生育津贴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生育津贴发放安全规范。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提供生育医疗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并配合对参保人申领生育津贴进行指导;认真核验参保人身份及生育信息,做好生育津贴申领材料的收集和初审工作,及时正确上传相关信息至医保信息系统,确保材料真实、完整。
(三)相关单位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要强化沟通协调与信息反馈,及时梳理并解决难点堵点,如遇重大问题、突发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上级医保部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今后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广西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生育津贴支付知情告知书
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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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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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 |
2025年12月30日印 |
附件1
广西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本市自取 □外地邮寄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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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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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发生时间 (填写出生或手术当天) |
年 月 日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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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
生育、计划生育项目: £产前检查(门诊) □生育(□顺产、□多胞胎顺产、□难产、□多胞胎难产) □未满4个月流产□满4个月流产 □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 □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术 □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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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并发症: |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
□先兆流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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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水栓塞(DIC) |
□母胎血型不合 |
□子宫破裂 |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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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出血(休克) |
□HELLP综合征 |
□产褥期感染 |
□妊娠期糖尿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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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褥期乳腺炎 |
□羊胎膜感染综合征 |
□其它生育并发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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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本人本次生育子女□第一、二孩 □第三孩及以上 □流产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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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姓名 |
男职工配偶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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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张数 |
张 |
医疗费用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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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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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账户信息 |
□社保卡账户 (需激活金融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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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银行卡账户 |
开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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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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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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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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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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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单位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广西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填写示范文本)
☑本市自取 □外地邮寄
单位名称: 张三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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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张三 |
性 别 |
女 |
身份证号 |
450XXXXXXXXXXXXXX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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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发生时间 (填写出生或手术当天) |
202X年XX 月 XX 日 |
联系电话 |
189XXXXXXX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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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
生育、计划生育项目: £产前检查(门诊) □生育(□顺产、□多胞胎顺产、□难产、□多胞胎难产) □未满4个月流产□满4个月流产 □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 □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术 □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 | ||||||
|
生育并发症: |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 |
□先兆流产 |
|||||
|
□羊水栓塞(DIC) |
□母胎血型不合 |
□子宫破裂 |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
||||
|
□产后出血(休克) |
□HELLP综合征 |
□产褥期感染 |
□妊娠期糖尿病 |
||||
|
□产褥期乳腺炎 |
□羊胎膜感染综合征 |
□其它生育并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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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本人本次生育子女☑第一、二孩 □第三孩及以上□流产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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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姓名 |
男职工配偶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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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张数 |
1 张 |
医疗费用合计(元) |
XXXX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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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号 |
XXXXXXXXXXXXXX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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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账户信息 |
□社保卡账户 (需激活金融账户) |
XXXXXXXXXXXXXX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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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银行卡账户 |
开户名称: |
XXXXXX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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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XXXXXXXXXXXXXX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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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XXXXX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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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津贴转单位填写:情况属实,同意申报 单位协商转个人填写:同意生育津贴发放至职工个人 单位(盖章) 20XX年 X 月 X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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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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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 张三 日期:202X 年 XX 月XX 日 | |||||||
单位经办人: 李四 经办人联系电话:137XXXXXXXX
附件2
生育津贴支付知情告知书
为简化生育津贴支付流程、方便参保单位及职工,现开通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服务: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有关生育信息经医保信息平台推送参保地经办机构,津贴经核定后拨付至参保单位预留账户,无需单位及职工另行申报。为更准确无误地支付生育津贴,请认真填写以下信息:
生育津贴发放方式:
1.拨付至单位账户,单位按规定发放产假工资等( )
2.发放给个人,需提供单位盖章确认的《广西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
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的(单位协商转个人、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代缴人员)通过“广西医保”微信小程序(服务——查询服务——个人信息——人员银行卡信息维护查询)维护本人银行账户信息(须为I类银行卡)。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已了解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流程,现填写本次生育住院/计划生育手术信息:入院时间:,出院时间:,分娩日期/计划生育手术日期:,孩次:,胎儿数:,孕周数:周,联系电话:。
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是否愿意上传“出院记录”至医保经办机构:( )是 , ( )否 【选择“否”视为放弃生育津贴支付“免申即办”,出院后需由个人或单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支付业务。】
特别说明:
1.“免申即办”服务对象为正常享受生育津贴支付待遇的参保职工。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
2.“免申即办”申报不成功(结算后三十天内未收到津贴支付推送短信的)的需由个人或单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支付业务。
3.推送不成功情况如下:(1)生育当月缴费未到账。(2)存在孕期单位未足额缴费有欠费的。(3)跨统筹地区就业的,中断缴费的参保职工。
4.生育津贴到账后,单位和个人登录“广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查询和打印报表。网址:https://ybwt.ybj.gxzf.gov.cn/
5.梧州市生育报销咨询电话:
市本级 0774-6029121 苍梧县 0774-2673532
藤 县 0774-7296785蒙山县 0774-6289826
岑溪市 0774-8212900 0774-8211866
(本告知书一式两份,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各持一份)
本人或家属签名: 家属与参保人关系: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